通知公告/Notice announceme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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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价遴选公告

根据《武汉东湖文旅(集团)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》,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现开展绿道二期信息播放设施整改工程询比采购工作。


一、项目概况、最高限价及服务内容

(一)项目概况

1.项目名称:绿道二期信息播放设施整改工程;

2.项目地址: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绿道二期;

3.项目简介:信息播放设施改造;

4.预算金额:6,921.50元;

5.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。

(二)最高限价设定

1.最高限价为:含税人民币6,921.50元(大写:陆仟玖佰贰拾壹元伍角整),该限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含税总价上限,包含但不限于人工、材料、设备、交通、通讯、利润、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,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,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。

2.无效报价认定

响应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,直接按无效响应处理;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%的,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,要求申请人提供成本测算说明及证明材料,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,按无效报价处理。

(三)服务内容

中选单位需按照国家、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,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。


二、响应单位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、制作相关业务;

2.近3年(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申请截止日)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,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;

3.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。

三、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

(一)响应文件编制

1.报价函,按本公告附表一、附表二填写。

2.资格证明文件:有效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业绩证明材料(复印件)、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页面截图;

3.异常低价自愿接受审查承诺函(格式内容自拟)。

4.税率及不含税价合规承诺书(格式内容自拟)。

(二)递交要求

1、法定代表人自己递交的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扫描件);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递交的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扫描件)。(格式自拟)

2.递交时间:2026年02月05日10点00分(北京时间),逾期送达、未按规定密封或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,采购人将予以拒收。

3.递交地点: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九女墩旅联物业办公楼工程部。

4.响应文件要求:正本1份,封面注明“绿道二期信息播放设施整改工程响应文件”。


四、评审办法

1.本次询比采用最低价中标法,以响应总不含税价(税前价)为核心依据。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;

2.询比核心规则:本次询比,统一以总不含税价(税前价)作为唯一比价依据,含税总价仅作为合同签订及付款结算的参考依据,不参与比价评分;

3.不含税价换算规则:不含税价=含税总价÷(1+投标人申报适用税率),申报税率与实际纳税资质不符的,按国家规定对应税目法定税率重新换算,由此产生的偏差风险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;

4.合规承诺:响应单位须保证所报税率、不含税价真实合规,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,中选并完成工作内容后应按响应承诺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,发票载明的不含税金额、税率须与投标文件报价一致,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;

5.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,仅对通过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报价评审;

6.评审小组将核实通过审查的响应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,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的异常报价;

7.在有效报价范围内,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即为第一中选候选人;若出现多家响应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的,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。

8.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时,采购单位可重新组织采购或与现有有效供应商协商确定。


五、中选公示与合同签订

1. 评审结束后,采购人将在公司官网发布中选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;

2. 公示无异议后,采购人将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,中选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;

3. 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、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,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,并按评审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选单位,或重新组织询比采购。
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周一峰  

联系电话:13871288517

地址: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九女墩旅联物业办公楼



武汉旅联东湖物业有限公司

2026年02月03日